1.离婚后,双方想要把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子,其产权归属其子所有
2.其子已成年。
3.小区未按规划建楼,房产证迟迟无法拿到。故房子只有合同,无房产证。
4. 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男方名字。
5.因是单位内部房子,房产证在未来几年内一定能办下来。
问题:
1. 这种房子应该用那种方式将其产权转移给他们的孩子?
2.以后办理房产证时,是否可以直接办理其子名下? 还是只能按合同上的名字办理?
3. 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房屋赠与? 赠与的具体步骤是什么呢?
4. 如何防止撤销赠与?
感谢各位的耐心回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