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本人发生过一次交通事故导致一人重伤致残,当时经过法院判决我赔偿残疾赔偿金60多万元,6年后,被害人死亡,其家属又起诉我要求我赔偿死亡赔偿金,法院一审判我又赔偿4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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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认为法院处理有问题。不能双赔偿。如果死亡需要赔偿,那么在计算60多万元时的年限应当予以相应折抵。欢迎电话与本律师联系交流。祝你顺利。如回复有益,建议采纳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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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残疾人的治疗费用太多了,后续治疗费用追加为第二次的判决结果。
实际情况如何,还是要根据起诉内容以及出示 的证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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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审理显然不合理,一事怎么能处理两次,还是赶快请律师帮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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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