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院手术,由于术后下支血栓,转到B院治疗。
在B院置入进口滤器,并手术取栓。出院后感觉一直不好。一日在家突然大出血症状,送B院抢救,该院没查出原因,并下达了病危通知。 告诉家人已没有抢救价值。
家人没有放弃,又转到C院,经查原因是由于滤器移位刺破血管造成。重新置入新滤器后,手术取出原滤器,发现滤器为国产(我们按进口付费,差价一万三左右)。
我想请问如果我起诉,应该向B院所要多少赔偿才正确。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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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卫生局申请并授权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4】若是医疗事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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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需答案,请大家多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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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存在事故原因,可以先申请伤残鉴定,1再委托律师核算赔偿数额,和医院协调,不成的,再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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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数额根据你的情况计算,详细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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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你要申请医疗事故,还是依据消费者协会欺诈进行起诉,要有所选择。
建议委托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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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