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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家大姑子从国外邮来资金盖了一栋两层小楼,由于当时在国外不能亲自办理房权 。由我公公用自己的名字办理房权。后来听别人说这样不妥,就自己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说:“这套房子是女儿、女婿出资盖的 , 由于不在家办房权证不方便 所以使用了自己的名字, 但房子的所有权属于女儿和女婿的。”后来公公去世 ,我婆婆也到公证处做了同一内容的公证,也证明此房的所有权是女儿和女婿的。现在我婆婆还在,我大姑子想把房子所有权归给自己,结果两个大伯子想争房权,理由是:房产证名字写我公公的。请问:我大姑子怎样才能办理房权归属?我公公婆婆的公证有效吗?我两个大伯子能否争到房屋所有权?

民事相关
2009-05-19 23: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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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