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的2倍支付赔偿金;请问这个工作年限是指从进厂算起吗?还是其他的意思。不知道能不能从法律上找到相关的依据;如果有麻烦您告诉我该怎么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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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该企业合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以20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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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什么情节,工作所限以实际用工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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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至于法律依据太多了,要结合你的具体情况来给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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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从进厂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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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清,如果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不知道这是否是你想要问的问题。具体可看劳动合同法或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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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明确,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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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吧。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或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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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的2倍支付赔偿金; 是指从进厂算起.可以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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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从进厂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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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从进单位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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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