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跟我哥哥一起合资在昆明买了一套房子,我因为生活在昆明,所以当时买房子是我的一个朋友卖给我的,当时房款要现金全部一次性付清,我先付了2万元的定金给房主,并且我和房主签了购房协议,余下的钱3天之内全部付清,当时我和房主达成协议以13万元成交,余下的11万元是我哥哥付的,当时说好这房子以后升值了卖了一家一半,因为是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也就没有考虑要写什么文字的合同,因为我哥哥钱出的多,所以当时房产证过户就过在了我哥哥的名字上,但是从谈房子,协议,以及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签字都是我一个人去办理的,我哥哥只是把他的身份证带上昆明来给我办理,所以房产证,土地证上的签字都是我代替我哥哥签的字,但是事事难料,谁知道4年后2009年我的亲哥哥看到房子以升值到30万元,房产证又是落在他的名字上,所以他现在就要反脸不认人,要一个人独吞这房子,我现在唯一的就是帮他办理的房产证现在在我的手上,他要来要回房产证,我不给他,他向法院起诉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啊,请律师给我出点主意,当是房子是我一个人买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也是我一个人办理的,钱我也是出了2万元,并且办理过户的钱5000多元也是我出的,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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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比较麻烦,除非你哥哥认可或者是有其他证据来证明你出钱买了房子,对该房子有部分产权,否则所有有效的法律文件上都是你哥哥的名字,足以说明他是房屋所有权人,你办理整个过程是受委托,而不是你也是房主之一,至于你出的2万元和过户的5000元,即使查明了也只是债权,而不能说明“房屋升值后卖了一家一半”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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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购房协议上的买方是你的名字,还是你哥的名字!
建议带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目前对于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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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