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打假维权人员,08年8月28日发现一家酒店在销售涉嫌我单位的假冒白酒,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后,工商部门于9月5日联系了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并邀请我参加现场查处,我当日未直接去现场,此后不到一小时,被查处的酒店老板指使他店里的一个伙计在当地寻找到我,并带领他一起对我进行殴打,致使我左眼眼眶骨折,内侧壁嵌顿,报警后,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时动手致使我轻伤的伙计逃逸,共同殴打我的酒店老板被当地派出所带去询问。至今快一年了,一直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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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老板涉嫌故意伤害,你可以主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另外也可以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给予工伤待遇.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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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律师协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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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方面,您可考虑问一下公安,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不处理。跟单位的关系,可考虑申请工伤认定。我是台州的律师,详情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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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