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请咨询一下,我于2006年以卖家的身份与**上一客户发生了网上交易,后因快递公司未能及时送达该买家客户手里,在物品未送达之前,我与该客户达成了退货协议,同时该客户也在支付宝上申请了退款,但退货协议达成后的一至二天内,我发出的货物送到了我的客户手里,但客户收到货物后,未把该笔存放在支付宝的货款放款给我,于是在我**上投诉了这位客户。可是几年过去了,经我无数次与**与支付宝交涉,**也没有给我作出任何回音,该笔款项支付宝也没有把款放给我。我想请问如果我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我的利益。那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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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表述,客户依据你们的退货协议经申请了退款,支付宝审核通过后,客户即可取回他的款项,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向客户要求支付货款或者退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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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详细分析你的事情,因为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恐怕已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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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事情发生到现在怕是过了两年了,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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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确认钱是在支付宝里,还是已由支付宝退回给客户,再确定还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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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没有过,因为淘宝一直在解决。可以起诉解决。关键是数额如果太小,花费时间金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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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几年一直有在和淘宝交涉,可以起诉解决。保留好相关证据。不过如果数额小的话,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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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