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4月14日到城阳劳动保障中心投诉,我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给投社会保险。监查人员去公司落实情况,公司法人不承认有此人,(我已在公司工作18个月了,我老板是无赖)后又转到仲裁,5/25开庭了。因为我是无故辞退的,我又没工资条,只有工作标牌。我该怎麽办,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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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要想办法找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过的事实的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有事实劳动关系,您也是该公司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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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证据扎实,应当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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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提供能证实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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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有没有同事或其他人给你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呢?如果有的话,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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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搜集在公司工作过的事实的证据,即使没有劳动合同有事实劳动关系,您也是该公司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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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