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找法网 2018-08-06 其它 90人阅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指就民事诉讼法实施,最高法确定的对法条内容的解释。那么,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中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怎样规定?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在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纠纷的现象,那么在这个时候协商不行的情况下,人们就会进行诉讼,对于诉讼来说,讲求的是证据,需要有证据证明你的清白,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的规定都是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的规定都是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如何委托?1、公检法等司法机构委托2、劳动仲裁委员会、商业仲裁机构委托3、律师事务所委托4、当事人自行委托,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个人如何委托司法鉴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由司法机关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当然,当事人也有权自行委托司法鉴定,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当事人请律师后,由律师代理委托司法鉴定。后可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提供相应法律意见。比如针对伤残等级结论计算赔偿数额。重新鉴定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怎样规定?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那么,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怎样规定?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怎样规定?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出现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形,依法退出诉讼的一种制度。回避制度是现代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保证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确保司法公正,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回避的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和执行员。二、回避事由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之间具有特定身份关系、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具有可能影...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时效的分类1、一般诉讼...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一、管辖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有关于要求赔偿的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赔偿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民事诉讼法全文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关于民事诉讼法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为此,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民事诉讼法赔偿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民事诉讼法中的赔偿是怎样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有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往下看吧。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法院受理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理解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民事诉讼法的适用主体,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二是,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其中财产关系是指基于物质财富关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如基于债权、物权、知识产权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人们基于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如姓名权、名誉权,以及有关婚姻、收养、继承等家庭关系。三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纠纷解决方式是诉讼,除了诉讼以外,还有仲裁、人民调解等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这些方式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调整,不适用民事诉讼法。除此之外,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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