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养老保险

找法网 2018-07-27 社会保障 516人阅读
服刑人员养老保险
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指适用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刑罚方法或措施的人员的养老保险。服刑人员养老保险规定有哪些?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有什么?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可以接着缴么?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解答。
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讲,养老保险是其享受的基本劳动保障,这方面《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现在社会中还存在一种特殊的人群,就是服刑人员,他们因为触犯了刑法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一、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可以接着缴吗?关于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服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服刑期间,无论是服刑者本人还是亲属,都不可为服刑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因为根据社保的规定,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一切社会保险都是停止缴纳的。服刑期满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服刑期满并且退休之后,可以根据之前缴纳社保的年限(服刑前后可以累加)来领取相应金额的保险金。对于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应当继续缴纳社...
养老保险对于在服刑的人员来说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在服刑期间是不能缴纳养老保险的,只有在刑满后才可以并且在刑满后出来还没有达到退休年纪的可以继续缴纳保险。那么,服刑人员养老保险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怎么办(1)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实现再就业的,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或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具体的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因为各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有差异的。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工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的年限可以连续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假释等社区服刑人员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欢迎阅读。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实现再就业的,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可办理退休手续或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具体的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因为各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有差异的,因此,对待服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首先说明一下服刑期间的工龄问题:根据规定,服刑期间的工龄是作废的,刑满之后的人员可以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服刑之前的工龄和缴纳保费...
监外执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执行情况,对于有法定的可以实行监外执行情况的,法院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有当地的司法机关进行执行。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的相关监外执行的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狱内服刑人员如何监外执行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
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就我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那么服刑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呢,减刑的程序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一、服刑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
对于监狱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应当认真改造。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需要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裁定。那么,监狱服刑人员减刑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2014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提请、审理、裁定等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减刑、假释案件提请活动的监督,由对执行机关承担检察职责的人民检察院负责;(二)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裁定活动的监督,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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