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

找法网 2018-07-04 仲裁 113人阅读
国际仲裁
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简称"仲裁"或"公断"。是指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之一。那么,国际仲裁的仲裁程序是什么?国际仲裁的发展趋势是怎么样的?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介绍。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垮国纠纷也逐渐增多。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垮国纠纷的有效手段之一,越来越受重视。那么,国际仲裁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国际仲裁有以下发展趋势:(一)案件数量呈几何增长趋势国际商院仲裁院2000年度报告标明,自1987年至200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62件,是建院以来53年总和的5倍。香港仲裁中心作为地区性常设机构,2001年受理国际商事争议和香港区内的争议案件是301件,是建院之初的30倍,1999年起,每年受理国际商事争议和香港区内的争议案件超过200件。2000年受理国际商事争议和香港区内的争议案件超过298件。自1999年以来,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每年受理案件200件以上,仅次于国际商会仲裁院,跃居世界各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第二位,已成为主要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二)仲裁机构由传统欧洲型向亚太型...
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简称"仲裁"或"公断"。是指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之一。那么,国际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各缔约国可以适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中所规定的规则,也可以另行议定规则。1907年公约中规定的程序规则,是根据长时期的仲裁实践编纂的,要点如下:提请仲裁的国家应签订一项仲裁协定(compro-mise),明文规定争端事由、委派仲裁人的期限和方法、赋予仲裁庭的特别权力、开庭地点、使用的语文等。各当事国有权委派特别代理人作为各当事国和仲裁庭之间的联络人,也可以聘用律师或辅佐人。仲裁程序包括书面程序和口头程序。仲裁庭的评议秘密举行,一切问题由仲裁人多数决定。裁决书必须叙明理由。裁决是确定的,不得上诉。裁决仅对各当事国有拘束力。每个当事国负担自己的费用,仲裁庭费用则由各当事国平均负担。上述规定基...
近年来,国际仲裁可谓方兴未艾。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国际仲裁作为最主要的跨境争议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了中国企业的必修课。那么,国际仲裁与国内仲裁有哪些重大区别?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一、成本控制在中国,由于仲裁只能以机构仲裁的形式进行,而各个仲裁委员会采取的都是按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仲裁费的收费模式,加上国内律师习惯采取前期固定费用加胜诉后奖励费用的收费模式,所以在国内仲裁中,仲裁的成本是基本可预期的。对当事人来说,仲裁费加律师费,再加上可能发生的鉴定费用和专家证人花销等,就基本上构成了全部的仲裁成本。但是在国际仲裁中,情况可能完全不同。首先,相当多的国际仲裁是以临时仲裁的形式进行的,此时仲裁员一般以案件花费时间乘以其报价费率来确定收费,而即使是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以LCIA为代表的仲裁机构也是采取计时收费模式。其次,在英国,由于法律禁止奖励收费,律师...
涉外问题和纠纷的产生也是很常见的,但是涉及在涉外纠纷题,离不开的就是涉外仲裁,通过合理规范的涉外仲裁程序进行裁决,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公正。但是大家涉外仲裁裁决是指什么,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涉外仲裁裁决涉及到双方甚至多方的利益,因此深入了解涉外仲裁裁决是特别有必要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做详细的阐述。一、涉外仲裁裁决是指的什么涉外仲裁裁决是指仲裁裁决所处理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组织或法人的仲裁裁决。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1、涉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执行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对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国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须用中文本提出。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
国际仲裁起源很早,古代希腊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都有过类似仲裁的历史记载。那么,对国际仲裁机构受案范围的异议有哪些?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机构仲裁,各国的仲裁机构可谓形形色色,机构林立。所有这些仲裁机构,出于种种原因,有的只受理国际或涉外的案件,有的只受理非国际或涉外的国内案件,有的则受理全部的国内、国际案件;有的把自己的受案范围限制在某一专门领域如专事海事、油脂与咖啡等农产品或工程等方面争议的仲裁,另一些机构则是综合性的,只要是可仲裁的争议均可提交其解决。仲裁机构在决定其对某一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时,必须要考虑到受案范围的问题,法院在决定是否强制执行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时,也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这个问题。对这一问题,在仲裁立法中予以明确规定的国家并不多见,大多数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本机构的受案范围则有所规定。如1998年《国际商会仲裁规则》第1条限定国际商会仲裁院的职能是以...
国际仲裁,又称"国际公断",简称"仲裁"或"公断"。是指由争端当事国共同选任的仲裁人审理有关争端并作出有拘束力的裁决。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之一。那么,对于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如何认定?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认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时涉及的内容如下所示: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协议选择国内总裁机构仲裁后,一方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该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被告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如果仲裁机构先于人民法院结受申请并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同时通知仲裁机构终止仲裁。仲裁协议如被法院最终认定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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