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

找法网 2018-08-21 食品安全 43人阅读
安全生产法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生产力的发展,安全高效的生产更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是有效保护劳动者安全及其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本保证。找法网百科专题为你整理了相关内容。
虽然人类很强大,但是在自然灾害面前不值一提,所以在平时会就可能遇到的灾害提前做好防范,所以便有了建筑物的避难层说法。那么,安全生产法关于避难层的要求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安全生产法关于避难层的要求1.1通向避难层(间)的防烟楼梯间可不在避难层(间)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应符合下列要求:1.1.1楼梯间应开设直接进入避难层(间)的门;1.1.2避难层(间)的门应为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且朝避难层(间)方向开启;1.1.3楼梯间内应设火灾事故应急照明,避难层楼层显示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1.1.4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在火灾发生时播报避难层(间)所处的楼层位置。1.2避难间附设在办公、客房等人员使用的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2.1设置避难间的楼层不得设置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厨房等直接动用明火的场所;1.2.2避难间与...
在安全生产方面,要设置避难层,做好抵制风险的预备,那么,安全生产法关于避难层的规定有哪些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安全生产法关于避难层的规定1、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m;2、通向避难层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人/m2计算;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
对于安全生产法,有明确的立法目的,并且是围绕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那么,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一是明确国务院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职能,具体体现在第一章《总则》第8、9、10、11、13、14、15条和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之中。为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公开、公正执法提供了依据。二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对各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安全投入、安全建设工程和安全设施、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违...
安全事故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十分关注的话题,特别是一些高风险的项目,其安全事故是很容易发生的,一旦发生之后其后果则是灾难性的,还有就是要对相关的人员进行责任认定。那么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与产品责任纠纷的区别?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与产品责任纠纷有什么不同《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事故定性存在疑义的,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企业在进行生活经营活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但在实践中很多企业漠视安全的重要性,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时就需要处罚,那么发生安全事故如何处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发生安全事故如何处罚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如何处罚,依据安全事故的等级而定,如果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生产能带来我国的经济进步,但安全生产才是我们更应该注重的问题,毕竟生命安全才是第一。安全生产一直是我国关心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也制定了《安全生产法》。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帮助您了解《安全生产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的10大重点内容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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