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未成年的养子女有殴打养父母的情况,一般也不可以请求解除收养关系,除非养父母与送养人达成了解除收养的协议,并且如果该未成年养子女满了十周岁的,除了有和送养人达成的协议外,还必须得到该子女的同意才能解除收养关系,否则,该养父母只能等到该子女成年后,协议或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