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补办
土地使用权一般要期满才能申请续期。
一、缴交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已设定抵押的,双方盖章)(原件)
3.宗地图(数量:2份)(原件)
4.身份证明(原件):
(1)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包括: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
(2)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3)委托办理的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盖公章认证的复印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
(具体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格式要求请看《关于身份证明、委托书提交格式的说明》单张)
5.死亡证明及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产权人已经死亡的)
6.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7.已设定抵押且不改变抵押价值的,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补证的证明
8. 产权状态查册表(原件)
9. 其它经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
二、办理期限
自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产权登记文书领取通知单》之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
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工作日也相应延长,具体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
三、收费标准
工本费:
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四、领证方式
1.权利人自行领证:权利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2.合法代理人领证:合法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3.如办理业务申请时提交的是手写委托书,领证时必须提供产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原件)到领证窗口领证。
4.领证时请仔细核对领取的产权证明文件。
五、查询方式
1、互联网查询;
2、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