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出口商应进口国海关要求出具的一种单据,基本内容同普通的商业发票类似,其格式一般由进口国海关统一制定并提供,主要是用于进口国海关统计、核实原产地、查核进口商品价格的构成等。
海关发票由出口商填写,其格式由进口国具体规定。主要项目有货物的生产国别、货物名称、数量、唛头、出口地市价及出口售价等。
海关发票的内容主要包括:
1、填写海关发票日期、地点;
2、供货方名称及地点;
3、收货方名称及地点;
4、运输工具;
5、订单(合同)号码;
6、发票号码;
7、货物简称;
8、货物原产国家;
9、货物的唛头、数量、件数;
10、单价以及总值;
11、各项费用详表。
(1)与商业发票的相应项目必须完全一致。
(2)须列明国内市场价或成本价时,应注意其低于销售的离岸价。
(3)经准确核算的运费、保险费及包装费。
(4)海关发票应以收货人或提单的被通知人为抬头人。
(5)签具海关发票的人可由出口单位负责办事人员签字,证明人须另由其他人员签字,不能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