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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合同

2018-05-09 14: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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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那么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是劳务合同?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日

  以上便是劳务合同的基本内容,建立劳务关系的就按照以上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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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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