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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形式

2020-09-23 15: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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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大家都是会去购买商品,这样作为一个消费者就具备了消费权。在消费权中主要包括了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监督权以及安全权。那么大家清楚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消费者在整个消费过程中都享有安全权。这就要求: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必须具有合理的安全性,不得提供有可能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安全、不卫生的产品。

  (2)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3) 经营者提供的消费场所应具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使消费者能在安全的环境中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也就是说,消费者的安全都要得到保证。

  在实际生活中,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现象非常普遍,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例如,为了牟取非法利润,招徕顾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敌敌畏冒充"茅台",用福尔马林泡毛肚、凤爪,在菜  油中掺柴油,出售变质、发霉的各种食物等,皆属此类,这些商品不仅不能满足人们的正常需要,反而会损害人们的健康,甚至会致人死亡。

  (2)制造销售假药、  劣药。药物本来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赚钱,则置人们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以非药物冒充药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对病情产生缓解及解除作  用,延误疾病的治疗,有些假药中还掺杂有害成份,不仅耽误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剧,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鸡饲料、淀粉或廉价药品加上伪装,冒充抗生素  及名贵药品出售。

  (3)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对  于销售者来说,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过期、失效的药品等侵犯消费者安全的现象也较为普遍,有些商店将已经过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骗消费者。

  (4)  日常用品及机电产品缺乏安全保障。这些年来,我国曾发生了多起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爆炸伤人的事件,电风扇、电热毯、电热杯、洗衣机等漏电致人死亡的  事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都是严重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表现。

  (5)化妆品有毒有害。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美的追求也渐为时尚,化妆品致人损害的案件也越来越  多,有些生发水不仅没有生出头发,反而使原有的头发脱得精光,一些润肤膏不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毁损,还有些化妆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有害物质。

  (6)营业场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馆房屋年久失修、楼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品、饭店、旅馆电源外露极易触电,有些旅馆管理不善,旅客财物经常失窃等等,这  些也属侵犯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现象。

  (7)服务方式不安全。如理发师使用工具不当或者不消毒致顾客受伤或者传染疾病,浴室热水过热烫伤顾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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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请问消费者的权利有哪些?消费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1.安全权编辑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2.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得有关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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