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常生活中,将房子过户给亲人或者其他重要的人的情况是很普遍的。但是,在赠与过程中到底是如何收费的呢?以及还需不需要继续办理公证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赠与含义
房产赠与,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时,当事人夫妻双方都应该到场。
二、房屋赠与要办理公证吗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做法作废。
三、如果要办理房屋赠与公证,要交多少费用呢
赠与公证费用如下:
受益额20万元以下(包括20万元)的部分,按1.2%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20元,20万元收2400元;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部分(包括50万元),按1%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00元;50万收5400元;
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包括500万元),按0.8%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80元,500万元收41400元;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包括1000万元),按0.5%计算;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50元;1000万元收66400元;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1%收取,即每增加1万元加收10元。
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受益额的计算方式:四环以内:每平米2.6万元。四环以外:每平米1.6万元。
四、赠与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具体数额可以参照上文第三部分。
2、赠与公证费: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登记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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