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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四级伤残津贴标准

2020-04-22 1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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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小心受伤的,首先是需要做工伤认定的,如果鉴定为工伤之后是可以向单位申请赔偿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来确定自己的赔偿数额的。伤残赔偿是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数额的。伤残津贴是对工伤鉴定后、无工作能力保留劳动关系的员工支付的一种类似工资的一种补助、那么,工伤四级伤残津贴标准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四级伤残津贴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1、中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社交能力者;

  3、单肢瘫肌力≤2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2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

  6、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

  7、面部中度毁容;

  8、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9、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10、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11、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12、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

  13、一侧膝以上缺失;

  14、一侧踝以下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难;

  15、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19、双耳听力损失≥91db;

  20、牙关紧闭或因食管狭窄只能进流食;

  21、一侧上颌骨缺损1/2,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2、下领骨缺损长150px以上的区段,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3、双侧颞下颌关节骨性强直,完全不能张口;

  24、面颊部洞穿性缺损>20 cm2(注:2为平方);

  25、双侧完全性面瘫;

  26、一侧全肺切除术;

  27、双侧肺叶切除术;

  28、肺叶切除后并胸廓成形术后;

  29、肺叶切除并隆凸切除成形术后;

  30、一侧肺移植术;

  31、心瓣膜置换术后;

  32、心功能不全二级;

  33、食管重建术后吻合口狭窄,仅能进流食者;

  34、全胃切除;

  35、胰头、十二指肠切除;

  36、小肠切除3/4;

  37、小肠切除2/3,包括回盲部切除;

  38、全结肠、直肠、肛门切除,回肠造瘘;

  39、外伤后肛门排便重度障碍或失禁;

  40、肝切除2/3;

  41、肝切除1/2,肝功能轻度损害;

  42、胆道损伤致肝功能中度损害;

  43、甲状腺功能重度损害;

  44、肾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5、输尿管修补术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46、永久性膀胱造瘘;

  47、重度排尿障碍;

  48、神经原性膀胱,残余尿≥50 ml;

  49、尿道狭窄,需定期行扩张术;

  50、双侧肾上腺缺损;

  51、未育妇女双侧卵巢切除;

  52、尘肺ii期;

  53、尘肺i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中度低氧血症;

  54、尘肺ⅰ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5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需安装起搏器者);

  56、肾上腺皮质功能明显减退;

  57、免疫功能明显减退。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伤四级伤残津贴标准的全部内容。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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