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拒绝调岗的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2018-07-05 15:38: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有网友问:最近单位变相裁人,给我下了调岗人事变动通知书,我拒绝签字调岗,现在单位已经不让我去原岗位工作,并且把我的指纹从打卡机中删除,说我要么接受调岗去新岗位考勤,要么自己主动离职。请问我可以以此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吗?或者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找法网律师回答:

  1、是否有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如果有可以提起仲裁,这种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的。

  2、如果没有单位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不要贸然不上班,不要给单位留下无故旷工的把柄,那样比较被动。

  3、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起,15日内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拓展资料:

  调岗是劳动争议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行为。通常我们将用人单位调岗分为法定调岗、约定调岗、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即用人单位合理调岗)。

  (1)法定调岗,即用人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调岗,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协商一致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对劳动者单方调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和《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孕期女职工和职业禁忌的员工进行单方调岗。

  (2)约定调岗,即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此种情形下实际是《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并非劳动合同的变更。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调岗情形应该指向明确、具体,具有可预期性,而不能笼统和模糊不清。

  从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对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培训,直接调整适合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如果劳动者拒绝的,则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三、基于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定,对劳动者职务晋升时,有可能会发生调岗的问题。比如:《劳动合同法》约定,劳动者从事业务经理工作,那么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就是业务经理。如果该劳动者晋升为业务总监,则发生了调岗的问题。此时一般劳动者都不会拒绝,因此此种情形严格来讲,就属于双方协商一致。

  四、基于用人单位内部机构调整等原因,需要调整劳动者至新的岗位上工作。这又分为几种情况:

  某一岗位的人员出现空缺,需要补充人员。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调整至新岗位。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变更《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由于用人单位内部机构调整,导致某一部门或岗位被撤销,此时,属于劳动合同签订时的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分析,对于第发生第二种情形、第四种第2项情形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发生第四种第1项情形时,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绝工作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则该行为违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当于双倍补偿金的赔偿。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上,不再重复。

  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