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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如何报案和立案

2018-06-12 17: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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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现在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中,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诈骗的形式不断更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诈骗,我们必须知道,一旦被进行诈骗,被骗取了大量金额的钱财,受害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那么诈骗罪报案和立案应该怎样做的呢?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网络诈骗如何报警立案?

  应该要去当地公安局进行报警,如果不立案应该有下面四个办法

  1、如果警察不立案,你们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

  3、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二、诈骗案立案条件

  1、第一种情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以上”,应当立案追究。这主要是指个人实施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诈骗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第二种情形,“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三、诈骗罪立案时限

  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报案后,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立案。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应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若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综上所述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有关诈骗罪如何报案和立案的一些流程。通过以上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当我们受到诈骗的时候千万不要害怕,一定要保持镇定,然后报警立案。立案后处理流程一般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就像以上资料的步骤一样,小编希望以上资料可以帮助到你,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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