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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期的规定

2018-06-08 14: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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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商标保护的内容有哪些?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品牌效应,也就是我们法律范围中所说的商标权利,我国越来越重视对商标的保护。接下来我们火名网就要来给大家说说,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的时间,商标保护内容有哪些,找法网小编在下文将帮大家进一步认识商标权的相关知识。

        商标保护期限有多长?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但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没有限制,因而可以永久有效。《商标法》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商标法》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为保护对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是区别和判断侵权与否的一条重要界限。

  “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商标局注册的可视性标志。“核定使用的商品”是指经商标局核准在案的具体商品。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任意改变商标的组成要素,也无权任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则不作为侵权行为追究。

  我国《商标法》有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注册原则。注册是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一种过程。

  2、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

  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领域里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法律表现形式在《民法通则》第四条中有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4、自愿注册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企业使用的商标注册与否,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5、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集中注册、分级管理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的突出特点之一。

  6、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并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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