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计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
整批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承运人也可以进行抽查。散装货物重量,承运人可以通过船舶水尺计算的吨数计算重量。货物按体积计量收运费的,托运人应提出重量和体积。
2、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条件(气候、水情等)的影响。
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运港发运时间、每一换装港的换装时间和运输时间。由于自然条件因素所造成的误时,不计算在运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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