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来源:找法网

词条释义

  金融衍生产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历了一个迅速发展过程,国际金融市场因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而异彩纷呈,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交易额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传统金融产品,并逐步成为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的驱动力。国际上金融衍生品种类很多,各国在活跃的金融创新活动中接连不断地推出金融衍生品。

  随着我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利率市场化及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等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衍生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发展步伐加快,堕须规范调整。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第2条规定,我国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因此,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

  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办法》第4条规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1)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人银行账户管理。(2)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此类交易划人交易账户管理。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此外,由于每个投资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设计出标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数量进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期货交易和部分标准化期权合同交易都属于这种交易方式。可见,场内衍生品交易市场管理更为严格,是衍生品市场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石。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许多形态,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同时,为了满足客户的具体要求,出售衍生产品的金融机构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而言,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难度更大,对于参与者的要求也更高。

纠纷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合同,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证券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案例分析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证券法》:第二条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法律知识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