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

来源:找法网

  【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1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请求损害责仟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帕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被告住所地人人民法院及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进一步明确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含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海事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专门管辖。

已有430人访问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法律知识
更多 >
找法网 > 案由库 > 海事海商纠纷 > 海事海商纠纷 > 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