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库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

来源:找法网

  处理仿冒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反不正当竟争法》第5条第(2)-(4)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十问题的解释》第1一6条另外,也可以参照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7月6日发布的《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演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已有602人访问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法律知识
更多 >
找法网 > 案由库 >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