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网络维权律师

安顺
网络维权
甄选排序
没有更多数据了
安顺律师咨询
安顺律师问答
《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解释
法律分析: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你好,保险诈骗罪是怎样的犯罪?
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处罚: 1、犯保险诈骗罪的,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1-10万元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 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条件?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客观方面由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这个取保候审可能不判吗,有哪些规定
1、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2、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 3、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 4、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 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房屋遗产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有什么规定
房屋遗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转移资产的主要种类及认定方式?
转移资产的认定规定如下: 1、企业转让金融资产所有权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应当根据是否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权,处理下列情况: (1)企业对金融资产不保留控制权的,应当终止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并将转让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企业对金融资产保持控制权的,应当继续按照继续参与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相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资产转移是指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从发起人(原始权益人)转移到SPV的过程,其是证券化交易结构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资产转移可被定性为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以真实销售的方式转移资产是实现风险隔离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才能被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