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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季出行问题 先协商不成找消费者协会

2014-09-25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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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金九银十,是新人操办婚礼的黄金日子。因为聘请的婚庆公司服务出了问题,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得原本令人高兴的结婚大喜日,让不少新人高兴不起来。新人如何维权?9月23日,沈阳基层法院法官结合相...

  金九银十,是新人操办婚礼的黄金日子。因为聘请的婚庆公司服务出了问题,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使得原本令人高兴的结婚大喜日,让不少新人高兴不起来。 新人如何维权?9月23日,沈阳基层法院法官结合相关案例为新人们维权支招:先协商,不成找消费者协会,再不成可上法院起诉。

  蒋先生在大北关街一宾馆举办婚宴。婚礼开始时,一切都挺顺利,只是在吃团圆饭时发生了些意外。

  当天下午,新人在宾馆三楼包房准备吃团圆饭。蒋先生的母亲拎着啤酒瓶从包房里走出,准备给亲朋好友敬酒,刚走出包房就摔倒了,手中的啤酒瓶摔碎了,手被玻璃碎片割伤多处。紧随其后,新郎蒋先生从另一包房出来,结果也摔倒在地上。蒋先生母子摔倒后,宾馆方面紧急将二人送到了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蒋先生母亲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宾馆方面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用。

  新郎和母亲受伤去医院,亲朋好友无心再吃,团圆饭不欢而散。蒋先生认为,自己和母亲摔倒是宾馆的责任,因为宾馆工作人员在地板上撒了大量清洁剂,地板异常湿滑,饭店没有任何提醒,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

  对此,宾馆方面并不认可。宾馆方面认为蒋先生和母亲自身存在一定过错,他们是在饮酒后疏忽大意才摔倒的。

  双方协商赔偿未果,蒋先生将宾馆起诉到了大东区人民法院。蒋先生要求宾馆方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法院审理判决宾馆赔偿蒋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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