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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刚开出4S店就出故障 获赔7500元精神损失费

2015-02-07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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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消费者陈先生遇到了一件不称心的事,原来他很高兴在浙江余姚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并当场办理了保险和缴税等相关手续,但新车刚开出4S店,轿车离合器就发生故障。近日,经工商余姚分局江北工商所依法调解,...

  消费者陈先生遇到了一件不称心的事,原来他很高兴在浙江余姚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并当场办理了保险和缴税等相关手续,但新车刚开出4S店,轿车离合器就发生故障。近日,经工商余姚分局江北工商所依法调解,4S店给予调换离合器总成零件和延长离合器三包期限半年外,还一次性赔偿给陈先生7500元的精神损失费。

  今年11月20日,家住余姚兰江街道的消费者陈先生在余姚城区丰山前路某4S店看中了一款价格为7.45万元的别克系列的凯越轿车。当时,陈先生要求试车,而4S店销售员表示,新车都没有质量问题的,并且4S店有规定新车不能试车。陈先生花7.45万元就购买了一辆凯越轿车,还现场办理了保险、缴税及上牌等相关手续,支付保险费、税收和上牌费等费用2.34万元。陈先生提车时,销售员提醒他,车内汽油不多,要求马上加汽油。他在附近加油站加好汽油后,发现离合器发生了故障。他当即与4S店负责人交涉,认为车子有质量问题,要求调换新车。虽然4S店同意调换,但税收要消费者陈先生自己缴纳。陈先生认为,他购买一辆新车,无缘无故要缴两次税,认为不合理,再说是车子有质量问题,应该由4S店缴纳税收。双方协商的情况下,陈先生急匆匆地来到江北工商所投诉,诉说了新车的质量问题,并要求工商部门为他主持公道。

  江北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取证,情况确实如此。近日,该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依法调解,该所工作人员根据《消法》和《汽车三包规定》,首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调换新车,二是更换离合器零售。调解时,陈先生认为,这新车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必须调换新车,并且产生的第二次税收应该由4S缴纳。而4S店负责人认为,同意给予调换,但是他们不承担税收。调解一度陷入疆局。该所工作人员认为,既然第一方案不行,就采取第二方案,并要求双方当事人都能作出让步。最后,经过工作人员纳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后,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该4S店给予调换离合器总成零件,延长离合器三包期限半年,并一次性赔偿给陈先生7500元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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