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限期开发票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2019-08-26 01: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消费维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消费维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上个月我到乌鲁木齐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超市买了200多元的东西,超市给了张电子小票。现在我想去开发票,却被告知已超过有效时间,无法开具发票。5月26日,消费者赵女士向新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征管部门反映。限期开发票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是否认同

  “上个月我到乌鲁木齐人民广场附近的一家超市买了200多元的东西,超市给了张电子小票。现在我想去开发票,却被告知已超过有效时间,无法开具发票。”5月26日,消费者赵女士向新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征管部门反映。

  限期开发票是否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是否认同?近日,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5月31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某商场选中一台榨汁机。交完款后,记者提出要开发票,收银员告知,开发票去总服务台。记者在一楼总服务台看到桌面上贴着《开具发票须知》,写明“请您保存好购物小票,于一个月内凭小票开具发票”。

  “为什么要规定开具发票的时间呢?”记者不解。工作人员表示,电脑内购物小票信息保存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对开发票也作出相应的时间限定。

  随后,记者又走访多家超市发现,虽然各家有关开发票的规定并不统一,但设定期限似乎已成“行规”,短则7天,长则1个月。

  6月1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街头对部分市民进行了采访。绝大多数人对超市限制开具发票的时间表示不满,认为超市此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市民指出,超市单方面对消费者开具发票设置门槛,根本就是“霸王条款”。

  在某商场超市购物的李女士说:“有的大型超市收银台在出口处,却将开发票的服务台设在入口处,消费者要开发票的话,需要折返到入口处,实在不方便。不少人只好放弃在当天开发票。而一旦超过所谓的时限,就失去了开发票的权利。商家的这种做法欠妥。”

  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玉涛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

  而限定时间开发票的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是一种违约、违法行为。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征管处负责人表示,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而且开具发票也没有时间限制,商家没有理由用单方条款来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消费者因为时间期限被商家拒开发票,可以直接拨打12366投诉。

消费维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973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消费维权律师团,我在消费维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