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不同于加班。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 标准工作实践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 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非本职工作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
按照北京高院相关意见认为:下列情形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1)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任务;
(2)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等支付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