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一天,某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某电信企业职工小肖的举报,称其医疗保险的证、卡均遗失了。工作人员赶紧查询,发现其个人账户资金己经被人分两次支取完毕。小肖对此很气愤,认为医疗机构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因为作为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责任对参保职工进行验证施治,正是医疗机构的疏忽才导致其个人账户的两次被盗。那么,到底谁来承担个人账户被盗的损失呢?
【案例评析】
(1)这一案例所涉及的是参保职工个人账户被盗用的问题。这一事件的责任应该由市中医医院承担。对参保职工验证施治,是医疗保险政策的一项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将此制度落实到每个接诊医生。作为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有责任、有义务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就诊人员的证件资料,以防止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该案中,接诊医生的疏忽大意,为冒名就医者提供了可乘之机,致使小肖的个人账户资金两次被人支取。
(2)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意见。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定点医院追回被冒名支取的费用;另一方面,作为参保职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证(卡)丢失就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挂失,以确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