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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能有补偿吗?

2015-12-0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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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问

  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务派遣合同,现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那么,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能有补偿吗?

  答

  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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