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和所有制界限,以产权、市场网络为纽带,组建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公司,建立商贸、工贸或科工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批发企业,将市、县级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推动药品零售业的连锁化经营,促进连销药店、普通超市非处方药柜台及独立销售点等多种零售形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