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2017-07-06 22: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后,考虑到此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工伤事故导致的,因而应该给予一定程度的赔偿,那么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

  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劳动者工伤,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社保部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者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病例资料、辞职书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等;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只需要提供辞职书,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即可。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支付条件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396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