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问题比较多,在没有具体观察和测量的情况下是无法回答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到第Ⅹ级,每级相差10%。按人体11个部位,每一个部位均划分为10级,这11个部位是: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头面部损伤,脊柱胸段损伤,颈部损伤,腹部损伤,肢体损伤,皮肤损伤,盆部损伤,会阴部损伤,外阴、阴道损伤。10级伤残划分主要依据下列四方面能力:日常生活能力、各种活动能力、工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如骨折分为压缩性和粉碎性,断指手指不同功能不同影响级数等,应当到法医鉴定所评定不可空口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