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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收条让他哑巴吃黄连

2019-07-0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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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赵先生,30岁,山东人,2008年11月进入杭州某餐饮公司工作,2009年3月,赵先生离开了这家公司,但到2009年下半年,让赵先生懊恼的是公司一直没有付清他的的工资。于是,

  赵先生,30岁,山东人,2008年11月进入杭州某餐饮公司工作,2009年3月,赵先生离开了这家公司,但到2009年下半年,让赵先生懊恼的是公司一直没有付清他的的工资。

  于是,赵先生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付清工资,而公司又说是赵先生偷走了劳动合同,想要逃避违约责任,原本应该赵先生赔偿公司违约金,现在反而要公司支付他工资。

  2009年11月底,劳动仲裁庭审后,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公司应支付给赵先生1万元。

  但是,直到今年1月20日,赵先生说,自己仍未收到这1万元。

  “钱已经付给他了!”公司的经办人吴先生却义正词严地说,1月6日,他们在麦当劳餐厅签协议,并当场付给员工1万元,麦当劳里有监控。

  到底谁在说谎?一个说付过钱,一个说没收到。

  昨天上午,负责执行此事的法官,让赵先生到上城区法院执行局做笔录,他又承认有拿过这1万元钱。却又说:“这是和吴先生私人之间的借贷,并不是工资!”

  吴先生听了后,一下子懵了,“我和他没有私人借贷关系呀!”

  “哎呀,忘了让他写收条,他耍赖了。”现在,反过来变成吴先生哑巴吃黄连,无奈,自己又拿不出证据,证明给赵先生那1万元是工资,只好自己掏腰包拿出1万元交给执行局。

  想要讨回自己1万元,吴先生还得另外起诉赵先生。

  负责执行此案的法官说,假如公司的经办人要求对方在收钱时,写下收条,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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