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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故障停运 业主拒用维修金

2022-05-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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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记者报道丰台区南鼎村32号楼内,两部电梯之间,壁挂电视里的画面闪烁着,电视前却没有等待电梯的观众。10月25日,楼内的两部电梯因故障全部停运。物业公司表示,并非

本报记者报道 丰台区南鼎村32号楼内,两部电梯之间,壁挂电视里的画面闪烁着,电视前却没有等待电梯的观众。10月25日,楼内的两部电梯因故障全部停运。物业公司表示,并非不想维修,而是维修需要“维修资金”。动用这笔资金,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是,32号楼的业主们对此拒绝。


  难倒高层老人

  直到昨天晚间,丰台区南鼎村32号楼内的两部电梯依然停运。电梯旁的楼梯间里不时传出脚步声。

  居民们说,32号楼内住着众多老年人,电梯停运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已经坏了快俩月了,”住在11层的居民于大爷说。电梯发生故障停运后,78岁的于大爷不得不减少了出门的频率,“隔个四五天,才下楼去买趟菜,跟坐牢一样。”“前两天我下楼的时候还把脚摔伤了,”李大爷住在20层,71岁的他每上一层都要停下“喘口气儿”,从1层步行到20层,要花费他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居民每日爬楼

  20层高的32号楼内,居住着198户居民,楼内共有两部电梯。居民介绍,去年6月,其中一部电梯发生故障并停运至今。今年10月25日,另一部电梯也出现故障后,居民们至今只能步行上下楼。除了32号楼内的两部电梯停运外,小区内29号楼内也有一部电梯因故障停运。

  每到出行高峰时段,楼梯间内就成了居民的聚集地。大家排着队慢慢向自己的家“攀爬”。“天天爬楼爬出一身汗,”居民张先生说。

  物业难动维修金

  “我们并不是不想修,我们急着想要修好,”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刘女士很无奈。“但是居民们不同意啊,”刘女士解释说,动用“维修资金”需要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是小区内签字的居民远远不到这个数字。

  据刘经理介绍,该小区2002年建成,至今32号楼和29号楼的电梯均已过了大修期。如要修理电梯,需要动用业主们购房时缴纳的“维修资金”。刘经理称,去年6月小区32号楼的一部电梯发生故障后,物业公司就曾请电梯维修公司前来鉴定、报价,并随后向居民公示了报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须得到楼内业主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到现在,同意的也没几个,”刘经理出示的《支用维修资金分户明细表》上显示,出现电梯故障的29号楼居民几乎全部签字同意使用“维修资金”,但是在32号楼全部的198户业主中,只有不足20户签字同意。这种说法也得到了32号楼绝大多数居民的认同。[page]

  矛盾焦点一

  修电梯两次报价 居民认为有水分

  对于维修这3部电梯,物业公司给出的报价约为25万元。但是住在32号楼的居民们却不认可,他们认为,只需要大约14万元。刘经理对此解释说,今年8月,电梯生产厂家查看了故障电梯后,维修报价约14万元。

  当时,物业公司将这份报价上报了街道办事处。9月,在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和设备检测中心的要求下,电梯生产厂家重新对电梯故障进行彻底排查,确认需要大修,最终报价25万余元。

  11月底,物业公司公示了“25万余元”的电梯维修报价。32号楼的众多居民认为物业公司“出尔反尔”,“做了手脚”。居民表示,约14万元的报价经过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物业与业主共同认可,应按此执行。
对此,刘经理解释说,25万余元的报价才是最终公示的结果。刘经理同时出示了第二次检查后的《电梯核查报告》。

  目前,32号楼的居民与物业公司争执不下。居民方面不认可“25万余元”的报价。物业方面表示,虽多次劝解仍未见效果。

  矛盾焦点二

  部分居民没交费 交钱业主不签字

  2002年入住时,32号楼内居民除少数几户外,其余全部缴纳了“维修资金”,而29号楼则有相当多的居民没有缴纳。29号楼内共有198户业主,其中108户因住房为单位宿舍,或是银行拍卖的住房未缴纳维修资金。

  “他们(29号楼居民)没交钱,为什么要用我们的钱修?”在得到了3部电梯的维修报价后,32号楼居民对此不满。这些居民认为,动用现有的维修资金,为未缴纳维修资金的业主修电梯,是不合理的。

  刘经理表示,小区内各楼的“维修资金”都是分账计算的,“也就是说,29号楼只能用29号楼的钱,不会混的。”刘经理解释说,依损坏状况不同,维修29号楼内的一部电梯约需要7万余元,维修32号楼的两部电梯需要18万余元,加在一起才是“25万余元”的报价。

  刘经理表示,32号楼的居民是否签字,将只决定是否维修32号楼的电梯。对此,32号楼的居民仍不认可。居民们普遍表示,这是物业的“推托之词”。一位居民说:“原来14万,现在18万,多出的4万就是补给29号楼的。”

  专家观点

  业主不同意 维修资金不能强用

  对于上述问题,社会学家曾群认为,归根结底还是物业和居民之间的沟通出了问题。[page]

  曾群是复旦大学社会工作系常务副主任,曾对社区问题有过多年研究。曾群认为,32号楼的居民与物业公司间,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矛盾。对于“矛盾焦点一”,曾群说,这是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没有向居民们解释清楚。如果双方能够坐下来静心谈谈,是可以解决的。

  对于“矛盾焦点二”,曾群认为,这和第一个问题类似,也是由于物业公司的工作做得不充分。曾群说,对于29号楼没有缴纳“维修资金”的住户,只能催促其产权单位缴纳。而29号楼其他的居民如果不同意使用该资金,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

  曾群认为,如果居民们执意不同意使用“维修资金”,物业公司也不能强行使用,而是要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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