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终止,是指法人资格的丧失。法人终止的方式与法人设立的方式相关联,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依照法律、法令或者主管机关的命令撤销;
(2)解散。包括因设立法人的任务已经完成而解散;经职工(社员、会员)大会或者代表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解散;因法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经主管机关命令或者人民法院判决宣告解散;
(3)企业法人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法人经营恶化无法继续经营或者因资不抵债无力支付、停止支付而依法宣告破产;
(4)因其他原因撤销或者解散。设立时进行登记的法人,终止时也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根据我国《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刑事拘留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10)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
企业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担!准确地说你是法人代表而不是法人,法人是你的公司。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哪些人不能当公司法人代表等相关法律知识。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公司的法人,首先需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