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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2020-04-0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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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很多关于债权债务的合同中,为了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可以是物的担保合同,也可以是人的保证合同,那一般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有多久

  担保期限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担保人在债务期满后的两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引起担保债务诉讼时效产生并中断,担保责任期间将延长两年如同诉讼时效一样。

  而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则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而中断,即连带担保期间产生诉讼时效且中断,必须由债权人向担保人直接追索,否则,担保责任期间届满,担保人责任免除,不再会产生诉讼时效,也就不会获得二年的时效保护期间。

  对于六个月的规定,是指没有约定担保责任期间的,给予债权人在主债务期满后六个月内及张担保责任的权利期间,这个期间是不变期间,如未主张,则担保人同样免责;如果债权人主张的,担保期间终止,重新计算二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三、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达到一定期间而致使其请求权消灭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1、一般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果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起诉或仲裁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

  2、连带保证中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诉及诉讼外的权利请求都可以,但要针对保证人本人),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如果债权人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即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免责。这里并不需要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所以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与一般保证不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保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以及保证担保的范围。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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