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其它单位基本相同,但也有以下不同:
(1)失业保险。部分省、市参加,如上海市和江苏省。部分省、市不参加,如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2)工伤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抚恤上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3)医疗保险。这类事业单位适用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但除此之外还享受公务员待遇—医疗补助。补助标准各省也不同。
(4)养老保险。公务员的实行的是退休制度。退休后拿退休金,不叫养老保险金。
有关社会保险各类单位和员工除有上述不同外,都是相同的,详见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栏目,这里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