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帮工意外受伤 律师:被帮工人应担责

2019-06-04 06: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国家赔偿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国家赔偿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事件王某与郝某约定,雇用郝某的车在太原市南内环街中铁十二局拉废木板,拉一车270元,包括装车费和卸车费,都是只支付郝某一人。郝某自带了两个装卸工,车装好在返回的

  事件

  王某与郝某约定,雇用郝某的车在太原市南内环街中铁十二局拉废木板,拉一车270元,包括装车费和卸车费,都是只支付郝某一人。郝某自带了两个装卸工,车装好在返回的途中陷入泥里,大家在寻找拉车工具过程中,有一个装卸工不小心掉入附近楼里的地下室,造成大腿骨折,现住院治疗。王某想知道,装卸工的医疗费等应该由谁承担。

  分析

  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董红芳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王某与郝某之间构成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主体,即郝某为承运人,王某为托运人。根据运输合同的规定,郝某与王某只存在货物的运输关系,即货物运输的准确到达时间、到达的具体地点及货物本身是否具有瑕疵或者缺少等与货物有关的(除人身之外的)运输关系;而不存在人身损害赔偿关系,且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也不属于其调整的范围。因此,王某不应该承担除货物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即对装卸工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装卸工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赔偿。”这种情况常常是指帮工人遭遇人身意外事件,造成人体伤害,这是在帮工活动中造成的,被帮工人是帮工活动的受益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责任为无过错责任。结合本案,装卸工是帮工,郝某是被帮工人。因此,装卸工的损失应当由郝某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004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国家赔偿律师团,我在国家赔偿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