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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2018-07-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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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矛盾的属于劳动纠纷,如果发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作为劳动者一方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并不知道如何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当面解除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3、用人单位经济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上述文章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需要,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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