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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借1.5万高利贷滚成40万 诈骗1190万用于抵债

2019-08-0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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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不是站在被告人席上,很少会有人把优秀的交通民警与诈骗犯联系在一起。开酒吧赔了钱后,为了还债,27岁的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特勤处民警殷明借了高利贷,最后一万多元的债务竟然滚成了40万元。自称无力还债又受到威胁后,他将高价租来的93辆高档车用于抵押。

如果不是站在被告人席上,很少会有人把优秀的交通民警与诈骗犯联系在一起。开酒吧赔了钱后,为了还债,27岁的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原特勤处民警殷明借了高利贷,最后一万多元的债务竟然滚成了40万元。自称无力还债又受到威胁后,他将高价租来的93辆高档车用于抵押。记者昨天(4日)获悉,殷明被控合同诈骗1190万元已在市二中院受审。

经营亏损铤而走险

殷明2002年警校毕业后到被分配到市交管局工作。警察收入不高,于是,他和朋友在工作之余又合伙经营了一家酒吧。殷明运气不佳,酒吧开业不久就遭遇了非典,顾客稀少,他为此背负了40多万元的债务。

殷明和家人四处借钱,用一年多的时间基本上还清了债务,但仍有1.5万元的信用卡借款无力偿还。殷明不好意思再向家人张嘴,于是借刷朋友的信用卡还钱,同时向卡主支付高额利息,结果来回刷卡又背下了五六万元的债务。情急之下,他想到了借高利贷。

这些高利贷债主都是殷明从刊物上提供的抵押贷款广告上找到的。殷明借的高利贷有的月息百分之十几,甚至有的月息达百分之几十。到了2007年底,殷明的高利贷已经滚到了40万元。放高利贷的人还威胁他说,如果不还钱,就去单位告发他。殷明陷入了绝望。此时,有债主出主意,让殷明利用警察身份租车,再把车抵押来借高利贷。

连租93辆高档车

据检方指控,殷明于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间,利用警察身份,以租车自用等名义,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与17家汽车租赁公司及22名事主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等,先后骗取奥迪、别克等小型汽车共计93辆,价值共计1190万余元。案发后追缴车辆共计65辆,价值共计807万余元。

殷明租来的高档车日租金动辄八九百元,为了能继续租车,他又借高利贷支付租金。据殷明供述,他每次靠抵押汽车借出来钱,30%用于向租车公司支付租金,70%还高利贷利息,他自己留下1万元,作为下一次租车的押金。很多受害人鉴于殷明的警察身份,就与他签了租赁协议,连押金都没有收。

起初,殷明开走车后还能按时支付租金,渐渐就开始拖欠了。由于殷明不仅不按时交租金还车,还不停地要租新车,经营汽车租赁公司的刘先生等人觉得可能被骗,要求殷明还车。殷明表示无法退车还款,于是,今年6月26日,他被带到派出所。

当天下午,在派出所和殷明所在交通队的领导协调下,殷明写了10天内退车还款的保证书并按下了手印。殷明心里清楚,这样的保证根本无法实现。于是6月28日,他来到朝阳公安分局投案。就在自首的前一天,他辞了职。

殷明自首后,向警方提供了抵押人的信息,但警方只追回了65辆车。由于抵押人将车转手等原因,至今仍有28辆车下落不明。

曾多次获嘉奖

殷明案发后,他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都很震惊。在他们眼里,殷明是个优秀的年轻人。殷明工作两年后就曾受到嘉奖,就在他涉足犯罪的2008年,他也受到了嘉奖并被评为奥运安保标兵。

殷明的辩护律师认为,殷明是被高利贷威逼,出于好面子,害怕事情暴露,才走上了诈骗的道路。鉴于其主动投案、系初犯以及平时表现良好,希望法院能在无期徒刑以下量刑。对此,公诉人指出,殷明在欠债1.5万元时是有选择权的,所谓被胁迫的说法并不成立。

“我曾是一名人民警察,但我的所作所为,给我的单位抹了黑,给我的职业抹了黑,我感到深深的愧疚……”庭审结束前,殷明语气沉重地说。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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