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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战场,你武装好了吗?

2019-03-29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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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参与融资融券,您准备好了吗?融资融券相关制度已陆续出台和完善,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券商紧锣密鼓地准备,融资融券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作为一个期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您准备好了吗?融资融券交易
  参与融资融券,您准备好了吗?

  融资融券相关制度已陆续出台和完善,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券商紧锣密鼓地准备,融资融券的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作为一个期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您准备好了吗?

  融资融券交易是一种信用交易方式,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大创新交易模式,与以往的普通证券交易存在着很大区别,其账户体系、交易方式、投资策略和风险特征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对于期望参与的投资者来说,需要做好多个方面的准备。

  1、心理的准备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首先要做好心理准备,确定是否真的有必要参与,毕竟融资融券是一种信用交易,主要作用是放大资金和卖空证券,对于资金充裕,不需要杠杆操作、卖空证券的投资者来说没有参与的必要性;其次,投资者需要自我评估是否能够承受投资失败导致的损失,而且有可能会损失所有的投资本金甚至超过本金,因此,融资融券交易适合那些具备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2、业务知识的准备

  投资者如果计划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在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后,就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知识,主要内容包括证监会、交易所、结算公司和证券公司等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落实到真正的交易时,还需要提前对融资融券交易的整个流程和所有风险点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3、参与资格的评估

  此外,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有资格参与融资融券。试点期间,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参与者有一定的资质条件和资产“门槛”限制,投资者必须在试点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超过一定期限、金融资产达到一定数额,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应风险承担能力,了解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等,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投资者还需要经过证券公司的评估和审核,被确认为是合格的可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后,才有资格参与融资融券交易。

  4、材料的准备

  投资者在参与资格的评估和融资融券开户等业务过程中还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通常需要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必要的收入证明、资产凭证和完税证明等有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在通过参与资格的审核后,投资者还需要和证券公司签署风险揭示书和融资融券合同,开设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等。

  5、保证金的准备

  拥有了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账户后,投资者还不能够立刻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于融资融券是一项信用交易业务,投资者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或抵押。只有准备好相应的保证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并且将其转移到专用的保证金账户中,证券公司会根据投资者转入的保证金数额,授予相应的融资融券额度,在此之后,投资者才可以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投资者需要提前根据自己需要的融资或融券的金额准备好相应的保证金和预计将来可能需要追加的保证金。 [page]

  6、交易策略的准备

  投资者要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实现盈利,切不能盲目操作,需要有比较完善的交易策略,比如对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详细研究,确定其投资比例和投资期限,此外,还要在融资融券期限内确定相关证券的投资期限,在遇到市场波动较大时拥有合理的止盈止损策略等,做到心里有底,投资不慌。

  7、风险控制的准备

  风险意识需要贯穿在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的整个过程中,投资者需提前了解和认识各种风险,包括与证券公司的合同风险、市场变化的投资风险、交易的强制平仓风险、权益处理的风险等,对于这些风险投资者还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控制措施,做到以备无患。

  如果这些您都准备好了,融资融券开闸之时,您就可以成为第一批 “吃螃蟹”的投资者中的一员。 (华泰证券)

  备战融资融券三步走

  融资融券业务即将推出,参与的投资者将面临怎样的风险?市场专业人士提醒,该业务具有专业性强、杠杆高、风险大的特点,参与者务必分三步做好投资准备。

  第一步:开设账户

  投资者向券商融资融券前,要按规定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券商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有资格参与融资融券。试点期间,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对融资融券参与者有一定的资质条件和资产“门槛”限制,比如要求投资者必须在试点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超过一定期限、金融资产达到一定数额,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应风险承担能力,了解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等。

  第二步:准备保证金

  拥有了融资融券交易的相关账户后,投资者还不能够立刻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根据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条款,由于融资融券是一项信用交易业务,投资者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或抵押。只有准备好相应的保证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并且将其转移到专用的保证金账户中,证券公司才会根据投资者转入的保证金数额,授予相应的融资融券额度。此后,投资者才可以在额度范围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投资者需要提前根据自己需要的融资或融券的金额准备好相应的保证金和预计将来可能需要追加的保证金。

  第三步:策略了然于心

  在经过了前面两个步骤之后,投资者仍需要慎重权衡是否需要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毕竟融资融券是一种信用交易,主要作用是放大资金和卖空证券,对于资金充裕,不需要杠杆操作、卖空证券的投资者来说没有参与的必要性;其次,投资者需要自我评估是否能够具备承受投资失败的心理和资金承受能力。 [page]

  其次,确定参与融资融券的投资者还需要在交易策略上做到心中有数。这包括投资者要在融资融券期限内确定相关证券的投资期限,在遇到市场波动较大时能坚持合理的止盈止损策略等。 (京华时报)

  投资者如何防范融资融券交易风险

  融资融券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项创新业务,相关制度设计既借鉴了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教训,又有适应于我国证券市场环境的自身特色。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要对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有全面的了解,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充分认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掌握相关的风险防范方法。

  一、未雨先绸缪,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认识可能存在的风险

  同普通证券交易相比,融资融券交易不仅具有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

  还具有其特有的风险:

  1、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也不得为客户与客户、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融券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务。因此,投资者在开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了解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

  2、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以融资买入股票为例,假设:客户拥有资金100万元;融资保证金比例为0.5。则:客户可以先普通买入股票100万元,再将普通买入的股票作为担保物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入股票140万元(融资买入金额=保证金/融资保证金比例=担保物市值×折算率/融资保证金比例=100×0.7/0.5),即总共买入240万元的股票。如果该股票价格下跌10%,则亏损240×10%=24万元,是普通交易亏损的2.4倍。

  不过,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因此保证金比例通常要高于0.5,投资亏损放大倍数较举例情况要低。融券业务也同样存在风险放大的情况。

  3、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证券公司将实时计算客户提交担保物价值与其所欠债务的比例(即维持担保比例);如果客户信用账户该比例低于130%,证券公司将会通知客户补足差额;如果此时客户未按要求补足,证券公司将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处分其担保物,即强制平仓。通常,强制平仓的过程不受投资者的控制,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如果平仓后投资者仍然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 [page]

  4、授信额度足额使用的不确定性风险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第九条:证券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履约情况、市场变化、证券公司财务安排等因素,综合确定或调整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即授信额度是客户可融资融券额的最高限额,如果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总额规模或证券品种融资融券交易受限,则存在授信给投资者的融资融券额度在某一时点无法足额使用的可能。

  二、合理利用财务杠杆,控制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前面已提到,融资融券交易利用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放大的比例与保证金比例和折算率有关系,即保证金比例越低,折算率越高,融资融券交易的财务杠杆越高,客户在可能获得高收益的同时,可能的损失也越大。因此,客户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应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将亏损控制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申请,或者部分使用授信额度。

  三、持续关注维持担保比例指标,防范强制平仓风险

  目前交易所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即客户信用资金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按期补足差额时,证券公司有权启动强制平仓程序。

  根据维持担保比例计算公式:

  维持担保比例=担保物/负债=(现金+担保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因维持担保比例指标变化引发强制平仓的主要因素有:交易所或证券公司提高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担保证券价格下跌、证券被调出担保证券范围,使得担保证券市值减少;融券卖出证券价格上涨、利率或费率上调,使得负债增加。因此,为防范强制平仓风险,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通常会在融资融券合同中约定,证券公司应履行通知义务,但投资者对自己信用账户资产负有谨慎、注意责任,即投资者有义务随时留意自己的账户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并保持手机、家庭电话、邮箱等联系渠道通畅,以防止因未及时补仓而被强制平仓。

  四、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审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具有专业性强、杠杆高、风险大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参与者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不适合一般投资者广泛参与。在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方面,将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政策和实施细则,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保护投资者权益。

  在投资者方面,则应当通过参与风险测评、全面理解业务合同要点等,客观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生理及心理承受能力等,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几个要点需要清晰,一是投资者应当如实申报开户材料,接受征信和风险测评,评估自己是否合适参与交易;二是融资融券业务同样适用“买卖自负”的原则,投资者资格虽然经过适当性评估,但需要独立承担融资融券交易的履约责任;三是投资者应当理解,适当性制度对投资者的各项要求以及依据制度进行的评价,并不是投资建议,也不是对投资者的获利保证;最后,投资者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能侵害国家利益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以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国信证券)[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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