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企业兼并后债务的清偿责任人

2019-02-22 13: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企业兼并,是将一企业或多企业并入他企业,达到增资扩股﹑重组资产的目的,是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国家政策的,在企业兼并后原企业的债务应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于二OO三年二月一日实施的公告规定:一﹑企业吸收合并后,或者新设合并后,原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方


企业兼并,是将一企业或多企业并入他企业,达到增资扩股﹑重组资产的目的,是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国家政策的,在企业兼并后原企业的债务应由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于二OO三年二月一日实施的公告规定:

一﹑企业吸收合并后,或者新设合并后,原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方或新设合并人为清偿义务。

二﹑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原被兼并企业的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企业债务,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间申报了债权,原被兼并方的企业债务由兼并方先行清偿后向被兼并方原出资人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公告期间没有申报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清偿义务。

三﹑企业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原兼并企业应承担被兼并企业原债权人的清偿义务。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809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