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08-03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08 年10 月9 日上午9:30。
2. 召开方式及地点:本次会议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 号国航大厦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栋作为
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8,819,831,713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2,251,362,273 股的71.99%。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8,819,796,433 股;反对:33,28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2. 《关于引进20 架空中客车330 系列飞机的议案》
同意:8,819,793,013 股;反对:34,70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3. 《关于引进15 架波音777 飞机和30 架波音737 飞机的议案》2
同意:8,819,779,633 股;反对:52,080 股。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
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
结果有效。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零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