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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的装修费用怎么计算,不租房子后有补偿吗

2018-12-2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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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我们在外工作,租赁他人房屋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对房屋进行装修,这时候就涉及到一系列法律问题,接下来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租客的装修费用怎么计算,不租房子后有补偿吗?希望对你提出来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租客的装修费用怎么计算,不租房子后有补偿吗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5、装修系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从物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出租人取得。然而确定添附物归属后,必然会产生受益一方对受损一方的经济补偿问题。

  6、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应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对;二是房屋因装修而增值,且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仍然存在。出租方取得装修物的所有权,应当补偿承租方所支出的装修费用,但不应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

  7、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侧重强调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原状的义务,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对承租人的费用返还请求该条并无规定。本着最大限度发挥装修物价值的原则及公平原则,对装修物补偿的问题,应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执行。

租客的装修费用怎么计算,不租房子后有补偿吗

  二、租客要求赔付装修费以及违约金问题

  首先,您与租客之间是房屋租赁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受租赁合同制约,如果合同约定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则可以按照合同处理。本案中您虽然给租客发了短信,但是对方没有确认同意,所以让租客搬走可能在法律上还得不到支持。其次,对于装修费的问题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照合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处理,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费用。第三,对于借贷的利息,房客的优先购买权只在与他人有同等条件(如价格一致)的情况下才适用。借款利息只有在租客和您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而且您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才可以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否则不属于您应该赔偿的损失。

  通过学习找法网小编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知道了,租客的装修费用怎么计算,不租房子后有补偿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出租人取得,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的总结,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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