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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出让程序

2018-05-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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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土地拍卖即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拍卖、挂牌是三种土地出让的方式,都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但在土地交易中所发挥的作用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那么这三种土地拍卖出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流程(供参考,各地实际情况不完全相同)

  一、土地招标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招标前期工作方案报领导审定。

  2、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招标文件。

  3、发布招标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投标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时间、地点。

  4、出售招标文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投标申请: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投标申请人持投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投标申请,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等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通知其参加投标活动。

  8、投标:投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表述投入标箱。

  9、开标:出让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

  10、评标: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1、公布成交结果:招标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招标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

  2、编制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

  4、出售拍卖文件

  5、组织现场踏勘

  6、受理竞买申请

  7、审查竞买资格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

  10、签订出让合同

  三、土地挂牌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

  2、编制文件

  3、发布挂牌公告

  4、出售挂牌文件

  5、组织现场踏勘

  6、受理竞买申请

  7、审查挂牌资格

  8、挂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和交易场所,出让人将宗地的地块情况、 报价情况等信息挂牌公告,并不断接受新的报价、更新显示挂牌报价。在报价截止后,如果还有竞买人报价,可以填写《竞价申请书》,并通过传真的形式将《竞价申请书》传真到挂牌文件规定的地点。

  9、揭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日次日,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确定是否成交,并确定竞得人。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同时,对需要现场竞价的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定金和佣金。

  10、公布成交结果

  11、签订出让合同

  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购买的一种财产权,土地使用者不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还可以独立支配和处置土地使用权。以上就是有关土地拍卖出让程序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找法网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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